(2021)3号
枣庄学院2021年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申报
校内遴选工作方案
各院部:
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启动以来,有效推动了教师教育类专业内涵建设,促进了我校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专业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8号)精神,结合我校师范类专业建设实际,为进一步提高认证工作效能、聚焦认证工作重点,学校拟遴选相关专业申请参加山东省2021年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条件
1.申请专业需有三届以上毕业生。
2.申请专业已对标建设,科学规范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档案的建设、管理和归档工作规范,学院规章制度较为完整,专业基础数据准确,教学材料规范,建设成效显著。
3.申请专业应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教学状态数据库)中各核心指标数据符合师范类专业认证第一级指标要求。
二、遴选原则与数量
1.遴选原则。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遵循“导向性、规范性、发展性、创新性”的认证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出能体现学校师范类专业建设发展水平,在省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品牌专业,代表学校参加全省师范类专业认证。
2.遴选数量。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和要求,本次我校推荐参加二级认证的师范类专业数额不超过3个。
三、工作安排
(一)专业自评(3月25日-4月13日)
拟提出申请参加此次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二级学院,请先确定拟参加认证的专业,并于3月29日前将《枣庄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206房间教学研究科。同时积极开展专业认证初评、建设成效自评等相关工作,并于4月13日前完成申请书材料撰写等相关工作。
(二)材料审查(4月14日-4月15日)
相关专业于4月14日10:00前,将申报材料(《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2021版)》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206房间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zzxyjxk@163.com,逾期不报视为弃权。学校于4月15日前完成对各专业申请条件、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
(三)学校评审(4月16日-4月21日)
4月21日前,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遴选原则、遴选要求等,对有意向申报的专业,进行材料评审与答辩(要求每个专业准备5-10分钟的PPT,主要阐述申报认证专业具备的条件、申报依据及相关情况),遴选确定代表学校参加认证的专业。
(四)推荐申报(4月22日-4月25日)
相关专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材料进一步修改完善,4月24日前将完善定稿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2021版)》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206房间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zzxyjxk@163.com。学校汇总后统一签字、盖章报送山东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1.为进一步改进教育评价,推动师范类专业认证,聚焦认证重点,强化认证“主线”和“底线”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组织修订了2021版《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请各专业仔细学习《关于修订2021版《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的说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2021版)》模板提交相关材料。
2.此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工作时间紧、任务急。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定人定责,认真组织申报,撰写专业总结材料,确保申请工作按时高质完成。
附件:1.枣庄学院申请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信息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2021版)
3.关于修订2021版《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
认证申请书》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
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的说明
枣庄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
枣庄学院申请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信息一览表
学院(公章) :
专业名称 |
首届招生时间 |
专业负责人 |
备注 |
姓名 |
学历 |
职称 |
来校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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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
(2021版)
认证机构名称(请填写负责认证机构的名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要求,我校以下专业满足申请条件,现申请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
申请认证学校:
申请认证专业:
申请认证级别:
我校保证本申请书填写内容及所有附件材料完全属实,保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及各项文件要求,规范参加认证,并严格遵守认证工作各项纪律要求,不探听评审相关信息,不拜访专家或以各种形式请托关照。
学校负责人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撰写说明
一、申请书基本内容
1. 满足《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2. 提供材料说明专业能够达到认证的底线要求。如果没有达到,即可判定专业无法满足认证标准要求,将不被受理参加认证。
二、申请书撰写基本要求
1. 申请书应包括专业达到认证基本条件与底线要求的相关材料。具体内容参见本文件相关部分。
2. 为便于专家审阅,申请书内容应突出重点,简洁清晰。不应包含与申请要求无关的材料,特别是不应罗列专业标志性成果。
3. 专业应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
4. 正文部分字数不超过10000字。
三、申请书中有关底线材料的说明
1. 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接受认证专业采用面向产出的教学评价方式,产出是指师范生毕业时达到的能力要求。申请书必须提供全体毕业生达到专业依据认证标准制定的毕业要求。
2.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专业必须建立基于评价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申请书必须提供专业已建立的面向产出的评价机制的相关说明与支撑材料。
申请书正文
一、学校及专业联系人
申请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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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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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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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务 部门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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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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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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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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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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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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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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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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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工作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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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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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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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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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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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及专业简介
1.学校简介
简要介绍学校的历史沿革、发展现状(不超过500字)。
2.专业概况
(1)专业发展历史沿革。只需提供开办的时间,专业沿革中的重要变化。不需提供办学条件与历史上的贡献与成果。
(2)最早一届毕业生的毕业年份。如果是非连续培养,应提供最近的连续培养毕业生的开始年份。
(3)同一名称专业下若执行不同的培养方案,或在生源、办学条件不同的校区或学院办学,需说明。
3.专业或所在院校参加认证情况(已参加过认证的专业或专业所在院校有其他专业参加认证的填写)
(1)最近一次认证的时间、结论与认证报告提出的问题。
(2)问题改进情况,包括改进措施及改进措施效果的分析报告。
注:如首次申请参加认证的专业,所在院校有其他专业参加过认证,院校因此开展了完善质量保障制度等整改工作,对拟申请参加认证专业有所帮助,可在此处说明有关情况。
三、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1.培养目标
学校定位与专业培养目标原文(需明确该目标出自于哪版培养方案)。
2.毕业要求
(1)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原文(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应出自同版培养方案);同时一并列出毕业要求指标点(观测点)原文;
(2)说明本专业毕业要求对认证标准毕业要求的覆盖情况。
四、面向产出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机制和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机制(不超过7000字)
1. 根据认证标准中“质量保障”项的要求,给出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的整体表述,主要说明:(1)评价工作责任机构、责任人和主要职责;(2)评价对象和评价周期;(3)评价过程(包括评价数据收集的内容、方法和来源;确认这些评价数据与课程目标相关性);(4)评价方法(针对各类课程目标采取的方法);(5)结果使用要求;(6)证明评价机制存在的制度性文件。
2. 说明评价所采用数据的合理性。包括数据内容、数据来源、收集方法,特别需要说明如何确认这些数据与学生的哪些能力表现相关。数据不应该是未经过学生能力相关性分析的考试/考核原始数据或这些数据的简单计算加工结果,也不应该是小规模调研的结果。专业核心课程考试/考核内容、方式合理性审核的原始记录在附件中提供。
3.描述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的运行情况。需说明:(1)最近一次用于各项毕业要求指标点(观测点)达成情况评价的课程一览表;(2)提供6-8门课程(申请参加第二级认证的专业:至少2门学科专业课程、2门教师教育课程和2门实践课程;申请参加第三级认证的专业:支撑知识整合、教学能力培养的课程各2门,支撑技术融合、国际视野、反思研究培养的课程各1门,实践课程1门)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包括课程目标、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观测点的对应关系、评分标准、评价方法、评价依据和评价结果)。
附件
1.最近一届毕业生完整执行的培养方案,以及在校生正在执行的培养方案。
2.专业核心课程(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四-3项中涉及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举证的6-8门课程)的教学大纲,专业核心课程最近三年的考试/考核内容(例如试题、设计报告要求等),以及最近一次对专业核心课程的考试/考核内容、方式合理性审核的原始记录。
3.证明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存在的制度性文件。
4.最近三届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清单(包括就业地区、就业单位、单位性质、是否从事幼教/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基本信息)。
附件3
关于修订2021版《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的说明
为进一步改进教育评价,推动师范类专业认证,聚焦认证重点,强化认证“主线”和“底线”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组织修订了2021版《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以下简称“指导书”)。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为什么进行修订
1.落实有关文件要求,改进师范教育质量评价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要求“改进师范院校评价,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将培养合格教师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师范类专业认证需要适应改革要求,推动师范类专业明晰培养标准,强化能力与知识并重的师范生培养,全面推进评价改革,实现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结合,健全综合性评价,落实评价结果反馈改进,促进师范生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2.提高认证工作实效,切实引导专业内涵建设
2020年,在全面研判认证工作形势的基础上,针对认证内容碎片化、过程形式化的倾向,学术委员会提出了强化以“毕业要求”为核心的“主线”要求和建立基于产出的评价改进机制“底线”要求,要求认证专业提供“主线”与“底线”相关指标点的自评补充材料,引导认证工作聚焦重点,提升认证工作实效。为固化改革成果,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书和指导书进行了修订,细化“主线”与“底线”要求,规范专业评建工作,发挥认证以评促建作用,推动专业内涵建设。
二、修订后的文件有哪些主要变化
1.聚焦重点,落实“主线”和“底线”要求
一是“主线”要求方面,更加明确地厘清了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目标的逻辑主线。针对培养目标对应外部需求、课程设置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课程实施与考核支撑课程目标等3个关键、薄弱的环节,提出新要求:(1)说明调研需求预测与专业培养目标的对应关联关系;(2)明确课程与相应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3)说明用于重点支撑各项毕业要求的专业核心课程和重要实践环节的关键支撑作用;(4)依据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修订教学大纲,形成教学内容、方法和考核与课程目标的对应支撑关系;(5)按照“产出导向”模式开展实践教学,实现实践教学课程化。
二是“底线”要求方面,强调建立面向产出评价改进机制的“底线”要求是专业达到认证合格要求的必要条件。一方面,将“面向产出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机制和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机制”作为申请受理“门槛”。另一方面,要求建立学校、院系两级的质量保障制度,并建立保证产出评价结果用于专业持续改进的制度,说明基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而开展的持续改进工作。
2.以课程评价为突破,着力建设面向产出的评价机制
课程是高校教学的基本单元,也是产出导向教育模式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新版申请书要求专业提供6-8门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新版指导书要求在课程考核评价中建立能力与知识并重,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的课程考核体系。强调课程目标评价审核的制度和证据,要求重点审核对应课程目标、考核内容、考核方法的一致性。
3.明确区分第二级、第三级认证要求
以“学会教学”“学会发展”两个维度六项毕业要求为核心,在第三级认证中重点考查高于第二级认证要求指标的达成情况。在申请书中,要求提供支持相关毕业要求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包括支撑知识整合、教学能力培养的课程各2门,支撑技术融合、国际视野、反思研究培养的课程各1门,实践课程1门。在指导书中,要求说明对六项相关毕业要求内涵的理解、指标点分解的依据,对其形成高支撑的课程,并对有关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及改进情况进行说明。
三、修订文件的使用
1.2021年申请参加师范类专业第二级、第三级认证的专业,须使用2021版申请书,并参照2021版指导书要求开展自评工作。
2.在2021版指导书正式印发使用前(以印发日期为准),已经在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自评材料的专业,仍可用已提交的自评材料完成后续认证工作,无需按照新版指导书重新提交自评材料。
3.申请书和指导书的有关内容由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枣庄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29日印发
共印40份